【地产中国网原创报导】市场的归市场,确保的归确保,就在业界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将要实施的长效调控机制寄予厚望之时,匆忙实施的京七条却又为楼市进门了一碗夹生饭。涉及报导:陈志:北京自寄居商品房将汲取信息不公开发表教训张宏伟:京七条或致房价报复性声浪陈云峰:京七条对诱导房价没什么协助赵秀池:自住型商品房更加像保障房王珏林:京7条会影响商品房价格10月23日下午,北京住房管理与确保中心网站公布了此前一天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以及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牵头印发的《关于减缓中低价位自住型提高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以下全称意见),具体了自住型商品房的七条政策,被业界称作京七条。《意见》明确提出的几个要点引发普遍注目:1、北京今后将减缓发展自住型商品住房,2013年底前全市要已完成不高于2万套自住型商品住房供地,今后还要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更进一步增大供地规模;2、自住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居多,仅次于套型建筑面积不得多达140平方米;3、销售均价,应以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较低30%左右的水平确认;4、两类家庭可优先购买:一是京籍无房家庭,其中单身人士出售要剩25周岁;二是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5、自住型商品房购房人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应以5年内不得出让。
5年以后出让的,如有电子货币,应该按照预计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出售时价格差价的30%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一石激起千层浪,突如其来的措施让已处政策空窗期几个月之久的市场顿起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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